本篇文章是2016年4月的更新流程,各辦事處隨時會更新資料
請大家盡量到官方網站再次確認
以下資料僅提供參考 !!!!!!!!!!!!!!
# 流程 高雄辦理註冊 回大馬補登記 台灣申請居留簽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程步驟共有十一步]
第一步:申請良民證(僅馬方一人辦理即可)
# 良民證申请是给予需要在台湾居留者,如果不需要请跳到(第二步: 申請單身證明)
# 如果已有留學居留證或公證證者,請向移民署詢問詳細資料
# 建議大家到所有政府部門辦理相關事務時請衣著整齊,當然也有人穿著隨便,但最好還是尊重一下規矩,如果可以盡量穿長褲、長裙,有袖上衣,包鞋!!!
一開始先線上填妥資料 http://www.kln.gov.my/web/guest/home,到Quick Links點選Letter of Good Conduct或到Online Services點選e-consular之System Login,先建立一個新account, 然后填写资料和上傳小於300KB的護照相片,呈交表格後,列印附有號碼的條據。
大概一个星期后上網查尋Status 是否已更新為Certificate is Ready for Collection,或是它会发Email给你就表示隨時可領件。《超過一個月都沒有更新Status,請打電話到MOFA詢問》
到MOFA 上圖 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 《簡稱MOFA》
Wisma Putra, No. 1, Jalan Wisma Putra, Precint 2, 62602 Putrajaya
Tel: 603-8887 4000
服務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四 8:30~16:00(中午不休),星期五12:00~14:45午休
準備資料:
# 身份證正本
# 附有號碼的條據
所需時間:1 小時左右
1. 大門外有個亭子 上圖,交出身分證換取通行證。
然後進去找 ^上图^ 『Bahagian Konsular / Consular Division』 部門,先到上图右边有人排队的櫃台告诉她你要干嘛然后她会给你號碼,然後進去《左邊》裡面等待!輪到你就呈交上條據留著號碼繼續等待,大概不到半小時『看人數』號碼再次顯示後排隊繳RM20便拿回良民證就可以離開了,良民證有效期為3個月 / 記得檢查名字日期和所有資料是否正確!!
—————————————————————————————————————————————————————————————————————————
第二步: 申請單身證明(僅馬方一人辦理即可)
到註冊局 上图『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簡稱JPN》
Lot 2G5, Presint 2, 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62100 W.P. Putrajaya
Tel : 03-8880 7000
服務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8:00~13:00 ; 下午14:00~17:00
JPN一樓宣誓室開放時間:星期一到五 8.30~13.00
準備資料:
# 馬方身分證正本和影本一份(正反面,印在同頁)
# 台方的護照號碼、英文姓名、出生日期等《填表格時需要這些資料》
# 以防萬一順便準備以下:
# 台方護照影本一份(照片及簽名頁,印在同頁)
所需時間:2-3 小時左右
1. 到JPN二樓 上圖『Perkahwinan』部門婚姻註冊單位,一號櫃台左邊畫紅圈的位置跟人員說要申請單身證明(Single Status Certificate),之後對方會給你宣誓書表格叫你填寫。
如果不會填請到樓下一樓 上圖 或詢問information櫃台,對方會告訴你外面角落有個小小的雜貨店有人可以代填,費用RM 3
2. 填寫完畢之後到 上圖 JPN一樓的宣誓室『Bersumpah』裡面的櫃台桌子上拿號碼《如果JPN的宣誓室沒開,請到斜對面的法院宣誓》。號碼輪到你就將填好的宣誓書表格交給宣誓官簽名和繳錢RM 4
3. 拿著蓋好印章的宣誓書表格回到剛剛JPN二樓『Perkahwinan』部門,一樣的櫃台告訴她你已經宣誓完了然後拿取號碼等待,輪到你後就把宣誓書表格交給指定的櫃台人員和RM 5,然後繼續等待櫃台人員幫你用單身證明,拿到單身證明後請確認你的名字和所有資料無誤喔!!
----------------------------------------
4. 到JPN斜對面的法院 上圖 法院『Istana Kehakiman』
Istana Kehakiman, Precint 3,
62506 Putrajaya
Tel: 03-8880 3500/ 03-8880 3900
所需時間:40分鐘左右
PS:去之前聯絡翻譯人員名為Mr Lim/手機號016-2329086
將正本《單身證明》和《良民證》翻譯成中文譯本,一份費用RM30 (省麻煩省時間加專業)《或是你可以自己翻譯那麽這個步驟就省略吧,譯本盡量用電腦打字然後影印》
單身證中文譯本可參考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_NYinX3sM31Vk1ZU...
良民證中文譯本可參考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_NYinX3sM31dmo5QlY0WlFINGs/view?usp=sharing
—————————————————————————————————————————————————————————————————————————
第三步:複驗單身證
再次到MOFA 上圖 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 《簡稱MOFA》
Wisma Putra, No. 1, Jalan Wisma Putra, Precint 2, 62602 Putrajaya
Tel: 603-8887 4000
服務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四 8:30~16:00(中午不休),星期五 12:00~14:45午休
準備資料:
# 中/英文版單身證正本
# 中文版良民證正本
所需時間:1 小時左右
1. 一樣到大門外亭子,和官員說要做驗證(Endorsement ),交出身分證換取通行證
2 . 進去找 『Bahagian Konsular / Consular Division』 部門,一樣先到右边有人排队的櫃台告诉她你要干嘛然后她会给你號碼,然後進去等輪到你就呈交上中/英文版單身證正本和中文版良民證正本後留著號碼繼續等待,號碼再次顯示後繳RM30(一份RM10)便拿回單身證明和良民證就可以離開了,單身證明有效期為150天。 記得再次檢查名字,日期和所有資料是否正確!!!
—————————————————————————————————————————————————————————————————————————
第四步:再次複驗單身證
# 如果是自己開車的話停車場經常會爆滿找不到停車位子,出來就得白白付RM 3.50停車費了,可以開到隔壁『Menara World wide』這也會經常爆滿 不過你可以開到 B3 的升降機停車位看有沒有位子,有的話到 B1 有個停車保安廳去告訴他們,他會下來幫你移動車位
到 TECO 上圖 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簡稱TECO》
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55100Kuala Lumpur
Tel : 03-21614439, 21615508
Fax : 03-21610969
收件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發件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15:30~16:30
準備資料:
# 馬方身分證正本和影本一份(正反面,印在同頁)
# 台方護照影本一份(照片及簽名頁,印在同頁)
# 中/英文單身證正本
# 中/英文單身證影本各一份(有蓋章的部分一併影印)
# 中/英文良民證正本
# 中/英文良民證影本各一份(有蓋章的部分一併影印)
1. 在樓下登記說要到七樓 上圖 ,如果是開車停在這棟大廈的直接在停車場搭電梯到七樓後跟坐在門口的管理員說要證證你所拿去的資料,然後他會叫你填寫申請表格+拿號碼
2. 號碼顯示後到櫃台提交資料和她們所需要的影印文件,驗證費用一份RM63,兩分共RM126,三個工作天後取件《例:星期一早上交件,星期三下午領件》。如果不想等太久可以速件,一份多加RM32 x 2 = 64,總共RM190當天下午取件。
《驗證好的良民證把它收好!》
** 辦完以上的事情就可以到台灣與另一半登記結婚啦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步:結婚登記、入戶口(雙方親自辦理)
到台湾后上网查询或到任何 『戶政事務所』 即可办结婚登记,流程簡單快速。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7:30
準備資料:
# 結婚書約一份《表格可在戶政網站下載影印 http://gushan-hr.kcg.gov.tw/SerDownload.aspx或到戶政領取》
# 中/英文單身證正本
# 雙方護照正本
# 台方身分證正本
# 戶口名簿
# 台方印章
所需時間:一小時內
1 . 把结婚書約填寫完,然後找兩位 21歲以上台灣籍朋友或親人簽上大名或者蓋章以作見證《登記當天見證人無需出席》
需申請的文件:
# 英文結婚證明書一份(NT100)
# 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NT40)《申請依親居留時用,如不需要辦居留證這就省略無需申請》
# 個人戶籍謄本一份(NT40)《申請停留簽證,如果不要就省略無需申請》
# 新的戶口名簿
# 換領國民身分證
# 台方出生證明一份(可在戶政申請傳真版NT10或出生的醫院申請。)
—————————————————————————————————————————————————————————————————————————
《如果有要申請馬來西亞簽證或居留簽的話,台方必須申請良民證,請到台灣任何警察局詢問申請。申請中/英文版良民證NT100 三天後領件 ,領件後請記得與以下第六步一起 公證 驗證 複驗!回馬來西亞後請到布城的『Immigration Of Malaysia (Passport Department)』詢問,如果沒有要申請請跳到第六步》
第六步:公證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戶籍謄本 / 驗證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戶籍謄本 / 複驗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戶籍謄本
《這部分我是請委託人代辦因為我有事要忙沒時間自己完成,而且在高雄沒有『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做驗證複驗所以必須到台北路途遙遠,如果大家也想要省時免麻煩可以上網查詢或問親戚朋友關於代辦公司,再不然我也可以介紹。
代辦的部份您可以自己選擇,我的選擇部份有/『法院公證人事務所』公證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 /『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複驗 /, 至於代辦價錢每家公司收費不大一樣,我的還包括翻譯和速件價錢 NT 8100 。》
驗證和翻譯文件有:
# 台方出生證明一份(翻譯英文)
# 個人戶籍謄本一份(翻譯英文)《申請停留簽證,如果不要就省略》
# 結婚證書一份(本是英文無需翻譯)
上圖是經過台灣(公證 驗證 複驗)的三個蓋章證明,如果少了一個都不行!
《半年內必須回馬補結婚登記,如有公證結婚的話,從台灣公證日期開始算的半年內,逾期罰款!
PS: 辦完以上的事情回馬來西亞補登記真是ㄊ麻的有完沒完(口誤),記得把老婆也帶回去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步:複驗結婚證書、出生證明
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 《簡稱MOFA》
Wisma Putra, No. 1, Jalan Wisma Putra, Precint 2, 62602 Putrajaya
Tel: 603-8887 4000
服務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四 8:30~16:00(中午不休),星期五 12:00~14:45午休
準備資料:
# 台灣英文結婚證書一份
# 中/英文台方出生證明一份
所需時間:視情況
1. 到MOFA驗證以上所需準備的文件,RM40
————————————————————————————————————————
註冊局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簡稱JPN》
Lot 2G5, Presint 2, 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62100 W.P. Putrajaya
Tel : 03-88807000
服務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8:00~13:00 ;下午14:00~17:00
2. 到JPN一樣的地方拿取 補登記(Re-marriage)的表格然後到一樓宣誓,如果沒開或人太多可以到法院。
————————————————————————————————————————
法院『Istana Kehakiman』
Istana Kehakiman, Precint 3,
62506 Putrajaya
Tel: 03-8880 3500/ 03-8880 39003
3. 到法院二樓翻譯的地方找(Mr Lim)驗證簽名 RM 35
如果在法院翻譯處驗證簽名的請繼續到樓下一樓宣誓部門 上圖 進去拿號碼等待宣誓,RM 4
————————————————————————————————————————
第八步:補辦結婚登記(雙方親自辦理)
註冊局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簡稱JPN》
Lot 2G5, Presint 2, 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62100 W.P. Putrajaya
Tel : 03-88807000
服務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8:00~13:00 ; 下午14:00~17:00
準備資料:
# 英文結婚證書正本一份和影本一份(有蓋章和已完成所有驗證的部分一併影印)
# 雙方護照正本和影本一份 (最後出入境日期一併影印一份)
# 馬方身份證正本和影本一份(正反面,印在同頁)
# 雙方護照格式照片各1張 (白底,2吋)
# 台方出生證明英文譯本一份和影本一份(有蓋章和已完成所有驗證的部分一併影印)
# 台方出生證明中文正本和影本一份
所需時間:視情況,建議早上八點抵達,避免星期五去。
1. JPN二樓,『Perkahwinan』部門婚姻註冊單位又一樣的櫃台給她看你已填好和宣誓過的表格拿取號碼等待,輪到你後就把表格和所有文件交給指定的櫃台人員然後繼續等待,拿到馬來西亞的兩份綠色結婚證書後請確認你們的名字和所有資料及繳付RM20
PS: 兩份綠色馬國結婚證書是一樣的,一份收好另一份要拿去翻譯 驗證和複驗
——————————————————————————————————————————
2. 法院『Istana Kehakiman』
Istana Kehakiman, Precint 3,
62506 Putrajaya
Tel: 03-8880 3500/ 03-8880 39003
找(Mr Lim)將一份馬國正本結婚證書翻譯成中文譯本。譯本參考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_NYinX3sM31Z2NQc...
—————————————————————————————————————————————————————————————————————————
第九步:驗證馬國結婚證書和戶籍謄本
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 《簡稱MOFA》
Wisma Putra, No. 1, Jalan Wisma Putra, Precint 2, 62602 Putrajaya
Tel: 603-8887 4000
服務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四 8:30~16:00(中午不休),星期五12:00~14:45午休
準備資料:
# 中/英文版馬國結婚證書
# 中/英文版個人戶籍謄本一份
1. 一樣地方一樣部門驗證以上文件費用大概RM 30-40
—————————————————————————————————————————————————————————————————————————
第十步:申請停留簽
申請需要辦理到台灣停留後轉居留者,如果不需要请跳到(第十一步: 複驗馬國結婚證書)。若是要申請其它簽證請自行詢問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1. 先上網到https://visawebapp.boca.gov.tw 點擊 general visa 填妥簽證申請表格,記住!資料一旦提交不能再更改,提交後下載列印此簽證為可以延期的60天停留簽,到台灣後再轉去居留
—————————————————————————————————————————————————————————————————————————
第十一步:複驗馬國結婚證書
TECO 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以下內容簡稱TECO】
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55100Kuala Lumpur
Tel : 03-21614439, 21615508
Fax : 03-21610969
收件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發件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15:30~16:30
準備資料:
# 馬方身分證正本和影本一份(正反面,印在同頁)
# 台方國際護照正本和影本一份(照片及簽名頁,印在同頁)
# 中/英文版個人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 中/英文版馬國結婚證書正本和影本各一份
# 中/英文版馬方良民證正本和影本各一份(如不需要辦居留證這就省略)
# 網上下載列印的簽證申請表格 (如不需要辦居留證這就省略)
所需時間:一小時左右
1. 一樣在樓下登記說要到七樓,一樣如果是開車的直接在停車場搭電梯到七樓後跟坐在門口的管理員說要驗證你所拿去的資料,當然這次你也可以同時申請簽證這樣不必跑兩趟,一樣他會叫你填寫申請表格+拿號碼你只要告訴管理員他就會教你怎麼做
2. 號碼顯示後到櫃台提交資料和她們所需要的影印文件,驗證費用一份RM60左右,三個工作天後取件。如果不想等太久也可以速件,一份多加RM30左右當天下午取件。
# 領完所有文件檢查清楚有沒有錯誤就可以回台灣啦 !!!
千萬別忘記鎬賞自己爽~~~~~~爽吃大餐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程序都是 跑來跑去 跑來跑去 一直 驗證複驗 驗證複驗 驗證複驗 有完沒完的,哎...沒辦法啦誰叫你要搞異國戀呢?人生是你自己決定的就別抱怨或埋怨了吧。再次提醒以上流程是我個人的經歷,畢竟我們兩個國家政府部門都沒有標準的系統,有些要這樣有些要那樣。只能告訴你(妳)們辦理這些事情一定要很有耐心且小心翼翼仔細確認,辦理整個流程(從良民證和單身證開始直到居留)大概要兩個月左右(如果所有流程自己親自辦理時間請拉長一點,難道你(妳)敢保證中間會無誤嗎?)我是自己開車的 翻譯交給別人做 有些文件都是+速件,在台灣也是請委託人代辦+速件,你們可以想想這樣都要花兩個月時間就是因為我們在中途少了一個蓋章,少了發件人的簽名,少了申請表格還有收件時間的關係而趕不上,這些都是大家意想不到的意外事件。如果不想這麼麻煩那就兩邊都找委託人代辦吧,時間可以省一點點也不用那麼麻煩自己跑來跑去,前提是錢而已。但更為重要的是有聽說有些委託人是造假的!要嘛就找有信用良好的委託公司代辦吧
最後要告訴大家如果是自行辦理的身上記得多帶點現金
公證 驗證 複驗 翻譯 影印 宣誓 都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以下這段是給要辦依親居留的參考 ***
這段是2016年6月份
第一步:體檢
回到台灣後如果是持有60天停留台灣簽證且沒有注明不得延期的朋友就可以直接到衛生署指定的醫院做體檢(http://www.cdc.gov.tw/info.aspx?treeid=aa2d4b06c27690e6&nowtreeid=e2e03c52598cd5f6&tid=FE2A4655E9F73411)。
準備資料:
# 馬方護照正本
# 照片 2 張 (只要人頭照片就可以)
# 把結婚證也帶上(以防萬一)
所需時間:看人數
1. 上網確定選好要去哪家醫院後先打個電話詢問依親居留辦體檢需不需要預約。
2. 做健檢前先別上大號,到醫院的體檢部門櫃台說是辦理(依親居留體檢)或(外籍人士健檢)然後拿取表格填寫+拿號碼。
3. 號碼被叫到後請到指定的櫃台交上表格和照片,健檢費用大約 NT1750,櫃台小姐用好資料後就要開始你任務了。
4. 任務有:抽血,照X光,醫生問診,驗大便《把小瓶子帶到廁所裝上半瓶自己的》。
5. 完成任務後就可以回家,沒任何意外的話等 10 天後領件或必須注射麻疹《醫院會給予通知》,注射麻疹費用為 NT 600。
—————————————————————————————————————————————————————————————————————————
第二步:辦居留簽
到台灣任何 『移民署』 辦理,可上網查詢然後打電話詢問清楚,流程簡單快速!
準備資料:
# 馬方護照正本和影本一份 (最後入境和停留簽頁面一併影印一份)
# 馬方驗身報告
# 馬方良民證
# 馬方照片 1 張 (只要人頭照片就可以)
# 台方身分證正本和影本一份
*以防萬一如果可以把所有資料也帶去
所需時間:看人數
1. 到服務台告訴工作人員說要辦依親居留然後拿去申請表格,填好再拿號碼等待就可以了。
2. 一年居留費用 NT 3260
3. 完成後就可以回家了,14天後簽證就會發給你了,《14天的這段時期不得出境》
~ 接下來就可以開始找工作或做你們想要做的事了~
留言列表